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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文明建设先进网站评选办法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一、指导单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主办单位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

    三、参评范围

    经依法登记或备案,并具有以下四类资质之一的网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参评网站基本标准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抵制违法和不良信息传播;

    2、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做到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3、能够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有较高的知名度。

    4、积极致力于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民族文化和社会美德,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五、评选程序

    1、网站申报阶段: 2008年11月20日到12月20日

    申报网站对照文明建设先进网站基本标准,填写《文明建设先进网站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hina.cn/ch/doc/081120.doc),经属地互联网主管部门同意,报文明建设先进网站评选工作办公室(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2、初审阶段: 2008年12下旬

    由文明建设先进网站评选工作办公室对申报网站进行初步筛选,报专家评委会专家初审。由专家评委会初审50家入围网站,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公众评议。

    3、终审阶段: 2009年1月

    专家评委会结合网民评议情况进行终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30家文明建设先进网站。

    六、专家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央文明办、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相关部门领导和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等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组成。

    七、命名表彰

    举行文明建设先进网站表彰活动,表彰文明建设先进网站。

附件:《文明建设先进网站申请表》下载

    

中国互联网协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2008-11-21    来源: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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